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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6年6月8日-6月14日)

编辑: 小通 阅读量: 2026-06-16 10:13: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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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文共4079字,阅读全文约13分钟

  • 关于征求《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审核指南》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意见的函

  •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08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7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的公告

  • 关于公开征求《煤炭运输车辆》汽车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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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审核指南》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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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公布“关于征求《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审核指南》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意见的函”。


函告称,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审核指南》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7月8日。


《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审核指南》(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引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审核原则、审核方案的管理、实施审核、审核员的能力和评价,共七章,以及附录A(资料性)审核问卷;附录B(资料性)审核员能力,共两个附录。本文件在GB/T 19011—2021 的基础上,为致力于在整个供应链中实现道路车辆信息安全的组织提供了以下指南:(1)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CSMS)的审核方案;(2)实施组织级别的CSMS 审核;(3)CSMS 审核员的能力和提供CSMS 审核期间的证据。CSMS的要素基于GB/T 46194—2025中所描述的流程。本文件适用于需要理解或实施CSMS的内部或外部审核,或需要管理CSMS审核方案的所有组织。本文件不提供信息安全评估指南。


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不断发展与应用,车辆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一旦遭受网络攻击则可能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及远程入侵控车等严重后果,影响车辆用户的隐私、财产、生命等多方面安全,甚至危害社会与国家安全。保障汽车的信息安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使用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汽车信息安全问题得到了国内外行业和政府的认可。GB/T《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和GB/T《道路车辆信息安全工程》提出了汽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CSMS)要求,主要包括覆盖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安全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道路车辆 信息安全工程审核指南》旨在为汽车行业的组织提供CSMS的审核指南,包括管理CSMS的审核方案、实施组织级别的CSMS审核、CSMS审核员的能力和CSMS审核期间的证据提供等内容。标准的制定将有效提升汽车行业、相关企业产品的信息安全水平与管理能力,为智能网联汽车应对信息安全管理层面的体系提供了审核方法。


为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形成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汽车网络安全标准基于车联网复杂环境,以车端为核心运用纵深防御理念保护其免受网络攻击或缓解网络安全风险,主要包括安全保障类与安全技术类标准。其中,安全保障类标准主要规范了企业及产品相关的体系管理和审核评估方法。本标准在该体系规划中的体系编号为221。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08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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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08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七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408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七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详见附件链接)、传真反馈。


本批申请新产品准入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743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64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79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454个,其中汽车产品1926个、摩托车产品528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304户企业的963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223户企业802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66户企业123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5户企业38个型号。


本批申请产品变更扩展的车辆生产企业共计1160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935户、摩托车生产企业224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产品共计12491个,其中汽车产品10863个、摩托车产品1621个、三轮汽车产品7个。本批有14户汽车生产企业的19个汽车产品申请整改。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7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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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关于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7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6—2027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7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7批)》第一部分新产品的企业有:汽车生产企业88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341家、超限车生产企业2家。第二部分变更扩展产品:一、参数变更:汽车生产企业174家。二、参数扩展:汽车生产企业有622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家。第四部分撤销企业及产品:1、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自行申请注销企业准入许可。2、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1号”生产地址。


列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六批)》的达标车型共411款。一、节能型汽车车型6款(天然气重型商用车车型)。二、新能源汽车车型405款。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车型46款,纯电动商用车车型31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车型32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车型10款。


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的达标车型共495款。一、纯电动汽车车型417款。包括乘用车车型70款,客车车型58款,货车车型67款,专用车车型222款。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型72款。包括乘用车车型43款,货车车型4款,专用车车型25款。三、燃料电池汽车车型6款。包括:客车车型1款,货车车型5款。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公开征求《煤炭运输车辆》汽车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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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用汽车分会公布“关于公开征求《煤炭运输车辆》汽车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函告称,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用汽车分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煤炭运输车辆》汽车行业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7月12日。


《煤炭运输车辆》(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除前言外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共七章。本文件规定了煤炭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煤炭运输车和煤炭运输半挂车的设计、检验。本文件代替QC/T 980—2014《煤炭运输车辆》,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近几年,我国正在推进货物运力结构调整,其中包括煤炭的长途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进行转变,铁路专线通到发电厂等,但由于铁路投资较大,且周期长,对于没有铁路专线进入的发电厂来说,仍需要通过道路运输对煤炭进行中转。


目前国外没有专门用于煤炭运输的车辆,对于煤炭的运输一般采用火车、厢式车辆或自卸车辆来进行,整体技术也较为稳定和成熟。国内从事煤炭运输的车辆类型中,仍以侧卸(仓栅车+内部阻挡)为主,装卸效率较低,且货箱密封不好时,容易导致行驶过程中抛洒煤炭,损坏公路路面。因此迫切需要对现有相关车型进行完善。


2024年7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修订计划,2025年5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210号)中,下达了该标准制定计划。


该标准提出了煤炭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基本能满足道路货运车辆实际装载需求,能够实现车辆的满载运输,缓解现有车型存在的不足,有效解决煤炭生产企业的运煤需求。此外,新标准中涉及大量自动化作业相关内容,在提高卸货效率的同时,有效提升作业过程的安全性,该标准可为煤炭运输车辆的设计、生产和制造提供依据,以此提高产品质量,为煤炭运输提供安全、高效的运输装备。


      (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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